工作流程
審批機構:教育部、民政部
提交材料時限:會員(代表)大會審議通過后30日內
需提交的材料:(須先履行網上填報流程,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審核通過后提交紙質材料)
1.《關于××××社會團體變更業務主管單位的請示》(寫明變更理由、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情況、具體變更內容等,加蓋社團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);
2.會員(代表)大會會議紀要(加蓋社團騎縫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);
3.《社會團體變更登記申請表》(編號:03號);
4. 新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作為該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的文件(加蓋新掛靠單位公章);
5.《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》(編號:05,填寫修改說明時應對照新舊章程說明全部修改內容,附頁需加蓋公章);
6.新章程及電子版(章程加蓋社團騎縫章,預留業務主管單位騎縫章位置);
7.《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編號:js05);
8.由社會團體負責人簽署的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。
材料形式要求:材料2至6一式3份,其他一式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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