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備機構:教育部
申報事項:
社會團體若參加國際性組織或與國際組織合作的,需提交如下材料:
1.《關于××社會團體參加××國家××的會議(組織)請示》(內容包括會議時間、地點、主要內容、出訪目的、接待單位背景材料、國際組織(單位)政治背景等;)
2.《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編號:js05)
3. 申報合作研究課題、研究計劃、境外合作研究者政治背景、成果形式及用途。
重要領導參加社會團體組織所組織的全國大型活動、重大活動,須提交如下材料:
1.《關于擬邀請××領導參加社會團體組織會議(活動)的請示》(內容包括會議時間、地點、出席會議的重要領導名單、主要內容等;)
2.《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編號:js05)
社會團體組織的大型評比、慶典、論壇、研討會、表彰、比賽等活動,需提交如下材料:
1.《關于××社會團體組織××評比\慶典\論壇\研討會\表彰\比賽的請示》(內容包括會議時間、地點、主要內容、范圍、規模等;)
2.《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編號:js05)
材料形式要求: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式2份。
以上申報事項須教育部審查通過后,方可組織實施?;顒雍笊鐣F體將有關材料報掛靠單位、教育部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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