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工作流程
2.修訂基金會章程核準
申 請 者:教育部主管基金會
審批機構:教育部、民政部
提交材料時限:理事會審議通過后15個工作日內
需提交的材料:(在中國社會組織網根據網上填報說明完成網上填報,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形式審查)
?。?)《關于××××基金會修訂章程的請示》(注明修訂理由、理事會表決情況、具體變更內容等,加蓋基金會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);
?。?)理事會會議紀要(加蓋基金會騎縫章,所有出席會議人員簽名);
?。?)《基金會章程核準表》(編號:05,填寫修改說明時應對照新舊章程說明全部修改內容,若有附頁同時加蓋公章。在線打印,左上角有事務號);
?。?)修訂前的《章程》;
?。?)修訂后的《章程》(加蓋騎縫章,并預留業務主管單位騎縫章位置)及其電子版;
?。?)《章程》修訂說明(新舊章程對照,說明全部修改內容);
?。?)修訂后《章程》的花臉稿;
?。?)《全國性教育類基金會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編號:js08)。
材料形式要求:材料(2)至(6)一式2份,其他一式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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