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工作流程
2.申請業務主管單位變更
申 請 者:教育部主管基金會
審批機構:教育部、民政部
提交材料時限:理事會審議通過后30個工作日內
需提交的材料:(在中國社會組織網根據網上填報說明完成網上填報,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形式審查)
?。?)《關于××××基金會變更業務主管單位的請示》(注明變更理由、理事會審議情況、具體變更內容等,加蓋基金會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);
?。?) 理事會會議紀要(加蓋基金會騎縫章,法定代表人簽字,所有出席會議人員簽字);
?。?)《基金會團體變更登記申請表》(編號:03,法定代表人簽字);
?。?)《基金會團體章程核準表》(編號:05,填寫修改說明時應對照新舊章程說明全部修改內容);
?。?)新章程(草案)(加蓋基金會騎縫章,預留業務主管單位騎縫章位置);
?。?)有關單位同意作為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的部函;
?。?)《全國性教育類基金會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編號:js08);
?。?)由基金會負責人簽署的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。
材料形式要求:材料(3)、(4)、(5)一式2份,其他一式1份。
版權所有: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:教育部.政務
京ICP備10028400號-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:bm05000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