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業務主管各社會團體:
根據《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2019年度檢查的函》(民函〔2020〕24號)要求,現就做好我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2019年度檢查工作(以下簡稱年檢)通知如下:
一、各社會團體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,認真學習文件,對照檢查要求,如實、規范、完整地填報年度工作報告書。
二、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2018年度檢查要求改進(整改)的社會團體,需形成書面改進(整改)報告,經掛靠單位審核并出具書面意見。
三、各社會團體要及時向掛靠單位匯報,在掛靠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幫助下開展工作,主動將年度報告書等年檢材料呈送掛靠單位審核并出具書面意見。
四、報送材料清單及要求:
1. 年度工作報告書(一式兩份)。
2.《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》復印件(一式兩份)。
3. 已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,且2019年度公益活動支出不低于2018年度總收入的70%、同時達到當年總支出的50%以上的社會團體,應當報送本社會團體2019年度公益活動支出明細的審計報告(一式兩份)。
最近連續3個年度(2017—2019年度)當年公益活動支出不低于上年度總收入的70%、同時達到當年總支出的50%以上的社會團體,如有意向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,應當報送本社會團體最近3個年度公益活動支出明細的審計報告(一式兩份)。
4.《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信息情況表》(見附件2,一式兩份)。
5.《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見附件3)。
6. 2018年度檢查中,民政部要求整改或提出改進建議的社會團體,需提交書面報告(一式兩份)及掛靠單位意見。
7. 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。
請各社會團體嚴格按照民政部有關要求及時報送材料。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提倡減少現場辦理年檢業務,盡量通過郵寄方式遞交材料,確需到現場辦理的,請電話預約、事先咨詢了解有關情況。年檢所有材料的電子版(掃描為PDF格式)存入以“社會團體全稱+2019年檢材料”進行命名的文件夾,在寄送紙質版材料同時發送至:stb@moe.edu.cn。紙質版材料郵寄至: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社團管理辦公室(北樓829室)。
教育部機關黨委聯系人及電話:楊穎,010-66097710。
教育部社團管理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:肖澤錦、劉立廣,010-66097735、66096460。
附件:1.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2019年度檢查的函(民函〔2020〕24號)
教育部辦公廳
2020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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