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業務主管各社會團體及其掛靠單位:
根據《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2018年度檢查的函》(民函〔2019〕24號)要求,現就做好我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2018年度檢查工作(以下簡稱年檢)通知如下:
一、各社會團體和掛靠單位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,如實、規范、完整地填報年度工作報告書。
二、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2017年度檢查要求改進(整改)的社會團體,需形成書面改進(整改)報告,經掛靠單位審核并出具書面意見后提交。
三、各掛靠單位應及時對所掛靠的社會團體進行督促、檢查和指導,并根據社會團體黨組織建設、遵章守紀及活動開展情況對其年檢報告書進行審核并出具書面意見。
四、報送材料清單及要求:
1. 年度工作報告書(一式兩份);
2. 2017年度檢查未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社會團體須提交2018年度財務審計報告(一式兩份);
3. 已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,且2018年度公益活動支出不低于2017年度總收入的70%、同時達到當年總支出的50%以上的社會團體,應當報送本社會團體2018年度公益活動支出明細的審計報告(一式兩份)。
最近連續3個年度(2016——2018年度)當年公益活動支出不低于上年度總收入的70%、同時達到當年總支出的50%以上的社會團體,如有意向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,應當報送本社會團體最近3個年度公益活動支出明細的審計報告(一式兩份)。;
4. 《法人登記證書副本》復印件(一式兩份);
5. 《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信息情況表》(見附件2,一式兩份);
6. 《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》(見附件3);
7. 2017年度檢查過程中,民政部要求整改或提出改進建議的社會團體,需提交書面報告(一式兩份)及掛靠單位意見;
8. 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。
請各社會團體按照民政部有關要求及時報送材料。在材料初審過程中,社會團體需經我部機關黨委就年度工作報告中黨建內容審查簽字后,到我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審核所有材料;各項材料的電子版(掃描為PDF格式)存入以“社會團體全稱+2018年檢材料”進行命名的文件夾,在提交書面材料前發送至:stb@moe.edu.cn。
教育部機關黨委聯系人及辦公地址:舒剛 66097710;教育部西三樓205。
教育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聯系人及辦公地址:李東健 66097735;教育部北樓829。
附件:1. 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2018年度檢查的函
教育部辦公廳
2019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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