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全面改薄”工作實施以來,云南省創新舉措,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工作,通過建立工作機制、制訂政策指導性文件、組織人員培訓、測算下達資金、監督管理項目進展等多項措施,有效推進“全面改薄”進度和“20條底線”達標工作。
一、建立資金分擔機制
云南省“全面改薄”資金投入實行“中央、省、州、縣”4級分擔機制,中央與地方按5:5分擔,地方分擔部分綜合考慮各地財政狀況差異,將16個州(市)及3個財政直管縣分為4檔確定地方資金分擔比例:1檔省與州(市)按1.5:8.5比例分擔;2檔按3:7比例分擔;3檔按5.5:4.5比例分擔;4檔按7:3比例分擔。地方資金4級分擔機制,在調動地方財政積極性的同時,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財政困難地區的資金配套壓力,充分發揮了中央和省級資金的杠桿作用。截至目前,云南省共投入“全面改薄”專項資金185.19億元,統籌其他教育專項工程資金117.83億元,“全面改薄”總資金投入達到303.02億元,占五年規劃總投資的89%。
二、強化監督檢查機制
云南省自主開發了中小學教育專項工程規劃管理系統,數據填報范圍涵蓋了包括“全面改薄”在內的義務教育階段所有教育專項工程項目,省級通過管理系統監督各個專項工程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進度,為下一步開展領導決策、項目管理提供數據支撐。2016年4月底,云南省對全省16個州(市)開展了“全面改薄”專項督導,實地檢查了32個縣(市、區)的130余所項目學校。實地督導檢查后,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州(市)人民政府發布了《關于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?;巨k學條件專項督導檢查情況的通報》。2016年底,云南省教育廳再次在各地“全面改薄”工作自檢自查的基礎上進行重點抽查和實地督導。2017年9月底,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《關于開展2017年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?;巨k學條件專項督導的通知》(云政教督辦〔2017〕24號),形成了每年至少一次的“全面改薄”專項督導工作機制。
三、落實約談問責機制
針對部分州(市)“全面改薄”工作進展緩慢的問題,云南省教育廳不定期進行約談,約談對象包括項目實施進展較慢的州(市)教育局長和縣、市、區分管副縣長、縣教育局長,對約談后仍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,啟動行政問責。2016年3月,針對部分州(市)“全面改薄”工作進展緩慢的問題,云南省教育廳對進度排名后四位的昭通市、普洱市、大理州、紅河州4個州(市)的教育局長進行了約談。2017年7月,云南省教育廳對保山市、普洱市、西雙版納州、怒江州四個“全面改薄”工作推進較慢的州(市)教育局長再次進行約談,使約談問責機制落在了實處。
四、制定“20條底線”細化標準
為便于各地理解“全面改薄”“20條底線”的有關要求,統一“20條底線”達標工作的評價和督導標準,云南省教育廳結合本省實際情況,因地制宜、實事求是的制定了《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?;巨k學條件“20條底線”細化標準》(云教財〔2017〕61號),細化標準逐條解釋“20條底線”指標,要求各地按照“20條底線”指標要求逐校、逐條推進達標工作,確保按照規定時限完成目標任務。
五、實行貧困縣“全面改薄”縣級資金“零配套”政策
為貫徹落實教育精準扶貧的政策要求,切實解決云南省貧困地區“全面改薄”項目資金籌措困難的實際問題,云南省教育廳建立了“全面改薄”工作臺賬,逐縣統計“全面改薄”工作進度,逐縣測算“全面改薄”資金缺口。同時,云南省教育廳積極協調省級財政部門爭取更多資金支持,及時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反映困難問題,在對已下達資金認真測算的基礎上,云南省人民政府明確:88個貧困縣“全面改薄”縣級配套資金由省、州市按原資金分擔比例承擔,貧困縣的縣級財政不再需要投入“全面改薄”配套資金,實現貧困縣“全面改薄”縣級資金“零配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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